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全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天津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领誓,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蒋亚辉主持,高院全体员额法官参加。天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市档案局局长阎峰带领28名档案执法员观摩仪式。

  上午10时30分,四名法警手擎国旗正步步入会场,参加宣誓活动的全体人员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宣誓人面向鲜艳的五星红旗,举起右拳,跟随领誓人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后,高院民三庭庭长咸胜强表示,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每一次宣誓都是对灵魂的洗礼和心灵的激励,让自己更加了解职责,敬畏法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守法治信仰,恪守法治原则,忠诚司法事业,争做宪法法律的自觉遵守者、人民权益的积极维护者、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者。

  参与观摩的天津市档案局法规处副处长胡荣华认为,宪法宣誓非常具有仪式感,既庄严又神圣,对我们的思想和工作都有非常好的启发,有助于提升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依法治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据了解,在此次“宪法宣传周”期间,天津高院组织全市法院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法院开放日”、“参加一次宪法答题”、“举行一次送法服务”、“开办一个网络专栏”、“拍摄一个宣传视频”,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