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石家庄空气质量发布”发布消息:

  针对近几天来网上流传某网络媒体记者撰写的《5月6日起石家庄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假消息!》一稿,以及某部门以《多家媒体报道我市恢复机动车限行 市大气办表示属假消息》为标题的相关信息,石家庄市大气办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查发现,上述网络媒体的记者在没有向我办任何人员进行采访、核实的情况下,便对石家庄市机动车常态化限行进行了不实报道(其内容已被该网络媒体主动删除);同样,某部门将该网络媒体记者撰写的虚假新闻作为标题,严重误导了广大市民。

  对此,石家庄市大气办专门辟谣并郑重声明:从未在任何场合表示过此次常态化限行属于假消息,也没有接受过任何媒体的相关采访。

  为消除大家的疑虑和困惑,石家庄市大气办现权威发布:经研究决定,石家庄市将从2020年5月6日起,在市主城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分别限行:

  周一限行1和6

  周二限行2和7

  周三限行3和8

  周四限行4和9

  周五限行5和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三、限行措施

  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限行措施另行通知。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轮流限行两个尾号规定。

  四、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工程抢险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专用清障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五、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

  来源:河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