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片区区域联合整治行动一周以来,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55万起,同比上升25.83%。其中,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货车重点违法、酒后驾驶等违法情况较为突出。

  7月22日夜间,我市迎来降雨天气。23时许,公安交管高速唐津大队交警在长深高速公路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冀W**37的红色大货车违法停靠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未放置警示标志。交警上前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行驶途中感到困倦,看到过往车辆较少,便就地停车休息,却没意识到潜在的危险性。“高速公路违法停车非常容易引发追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更何况是在雨夜,后方来车驾驶人很难发现违停车、及时采取措施。”高速交警刘淼介绍说。对于这辆大货车的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行为,高速交警当场对驾驶人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6分。随后,在交警的指引下,这名驾驶人将车开到了临近服务区停车休息。

  据了解,在此次京、津、冀、晋、蒙五地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开展的行动中,我市公安交管部门除了在高速公路进出口、执法服务站等点位严查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外,还增派巡查警力,不间断对高速路网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查处“全覆盖”治理。除了昼夜加强现场巡查之外,高速交警在行动中还充分利用“两类设施”交通监控系统,启动发现预警、集成指挥平台调度指挥、交警执法站和高速公路出口拦截检查“三位一体”的勤务模式,切实增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倒车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强化晚间22时至次日6时的管控。

  据统计,行动开展一周以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55万起,包括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共500余起,货运车辆重点违法4066起,危险品车辆违法372起,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违法共约600起。一周内,公安交管部门在涉农地区道路、国省道、高速公路范围内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数量同比上升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