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为了身体健康,有饭后遛弯的习惯。本市一男子却因傍晚在小区里散步,与邻居引发纠纷,进而被邻居打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打人者判处刑罚。

  被害人老黄平时喜欢健身养生。听健身圈的朋友讨论“倒走”有利于身体健康,老黄决定试上一试。事发当天傍晚,老黄吃完晚饭来到小区花坛旁,沿着道路尝试“倒走”。几圈下来,老黄便摸熟了道路,再加上周围人也不多,老黄便戴上耳机,听着音乐加快了“倒走”速度。

  没走几圈,老黄忽然感觉背部被人重重拍了一下。他摘下耳机,回头一看,是一位30多岁的年轻男子,该男子旁边跟着他的妻子,其妻抱着孩子。

  老黄见状不满地嘟囔起来:“你拍我干嘛?”没想到男子不仅没道歉,而且态度十分不友善:“我喊你了,你没听见!”说完领着孩子要走。老黄走到李某面前要求道歉,不然就阻止李某离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论起来。

  李某的妻子见状匆忙把孩子放下进行劝架,旁边散步的邻居也过来劝架,没想到两人争吵的更加激烈,混乱中老黄把李某的孩子推倒在地。看到孩子坐在地上大哭,李某一拳打在老黄的左眼上,随即抱着孩子离开了现场。

  挨了一拳之后,老黄坐在地上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借着灯光,邻居们发现老黄的眼眶血流不止,匆忙将老黄送进了医院,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经鉴定,老黄左眼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随后,被告李某被公安机关通知到案。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李某赔偿了被害人黄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取得了黄某的谅解。经审理,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