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近日完成对2018年4季度全市交通事故发案情况的分析研判。结果显示,死亡交通事故多发时段集中在清晨和傍晚至夜间,机动车驾驶人醉驾、超速,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通行引发的死亡交通事故数量占比较大。
分析结果显示,去年冬季,发生在市区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呈以下特点:
事故中受伤害一方的交通方式均为非机动车和行人。
发案时间集中在白天10时至16时。
大型居民区内灯控交叉路口发生的事故占比较多,事故原因多为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信号通行。
对此,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上述时段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的管控,加大对闯红灯等违法的治理力度,提示市民骑车、走路应提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注意不要闯红灯、逆道或进入机动车道。
对发生在涉农各区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5至7时、17至22时两个时段发案较多,在19时至22时发生的事故中醉驾事故较多,且多发于各区建成区以外公路,国省道沿途村口事故多,而县乡级道路则是私家小客车肇事突出。事发原因主要是四季度正处冬季,上述两个时间段内建成区以外公路大多能见度较差,非机动车在路面骑行时的辨识度较低,易发机非事故;醉驾和超速违法引发事故较多,涉酒违法驾驶人往往因酒精影响判断力、操控力,甚至意识模糊导致事故发生。
对此,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建成区以外公路的酒驾专项治理力度,对超速行驶易发的路口路段,合理增设区间、定点测速设备,以消除超速事故隐患。同时,针对重型货车事故多发的特点,将开展货运车辆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治理货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货运企业的管理,加强货运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质车况的检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去年冬季,天津市国省道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县乡级道路事故同比增加。公安交管部门分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私家车大量进入农村地区家庭,农村地区城镇化发展较快,部分乡镇日趋繁华、人口稠密、车流量大,同时各类道路安全设施主要集中在国省道上,县乡级道路安装较少。
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加大对人口密集乡镇及新建工业园区中两类设施的投入力度;适时组织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治理各类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结合历年春季交通事故发案规律特点,公安交管部门分析近期影响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当前已进入春季,农村地区将进入春耕灌溉时节,县乡级公路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及拖拉机、三轮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载人以及面包车超员现象可能多发。
4、5月份,特别是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为旅游出行高峰,自驾出行车流人流将大幅度上升。
昼长夜短将造成傍晚及清晨时段出行流量增多。
对此,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警力投入,有针对性加强管控工作,严查严处酒驾、超速、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提示市民,驾车、骑车、走路都要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法守规,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切勿乘坐超员或机动三轮车等禁止载人车辆,尽量保护自身安全。驾驶人应注意切勿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途经国省道、县乡公路村口时要注意观察情况、提前减速慢行。
来源:综合天津交警、平安天津、天津政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