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危害大、后果严重、代价惨痛,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打击的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市公安交管部门共依法查处酒驾违法犯罪行为10506起,其中,醉酒驾车2750起、再次酒后驾车339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53起,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29起。3293人因醉酒驾驶或再次酒后驾车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管部门表示,我市早已形成全天候、全覆盖、常态化查酒机制。一旦被查处,不仅面临罚款,暂扣、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处罚,醉驾或引发交通事故,还将面临巨额经济赔偿、追究刑事责任、终生禁驾、丢掉工作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在此,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车主、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不要因杯酒之贪而悔恨终生。

  酒驾隐患多易引发事故

  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数据分析,2018年度全市查处的驾驶人中,男性驾驶人依然是违法的主体,占违法总数的97%。而从年龄层分布来看,30~50岁之间的违法驾驶人所占比例最多,约占违法总人数的59%。其中,最大的酒驾者为72岁。同时,数据显示,查处的涉酒违法时间多集中在夜间21时至23时。

  据介绍,近年来各地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然而,历历在目的酒驾事故却仍不能引起所有驾驶人的重视,个别驾驶人常被“经验”欺骗,往往自持“自己是老司机,开车经验足,喝这点儿酒不会出事儿;就几分钟的路就到了;哪那么寸被查着”等等侥幸心理,进而铤而走险酒后驾车甚至醉酒驾车。殊不知,在酒精麻痹作用下,酒后的驾驶人会产生反应迟缓、视线错乱、注意力难集中、过度兴奋、操作能力降低等一系列身体反应,更有甚者在酒精的催化下丧失理智,失去意识,行为完全失控,发生事故的几率也随之成倍增长。交管部门联合高德地图等权威机构发布的《天津市2018年三季度交通运行报告》显示,2018年第三季度伤亡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早高峰和夜间时段,且引发事故的突出违法类型仍为酒后驾驶。

  常态化查酒让“酒驾”难逃法网

  针对酒驾违法,本市公安交管部门早已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每天都有区域性晨检、日检、夜检及夜后检行动,每周开展全市性集中行动,做到了城市、乡镇、高速全覆盖,白天、夜间不间断,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2018年12月26日21时许,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咸水沽大队在辖区南华路与红旗路交口开展酒驾治理,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拦检时,发现一辆私家车走走停停,行迹异常。民警随即上前对其进行拦检,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初次检测,发现该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进一步使用检测仪“定量”检测后,数值显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9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随后,民警按照规定带该驾驶人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该驾驶人已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已移交属地公安分局主管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8月22日14时14分许,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东马圈大队在大东公路27公里附近开展酒驾治理时,对一辆白色私家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63.5毫克。进一步调查发现,贾某是武清区大王古镇天爱校车公司聘用的校车司机。“由于正值假期,校车不运营,在和朋友聚餐的时候一高兴就喝了酒。”贾某表示。贾某作为校车司机,安全责任特别重大,虽然并非运营期间,但是“开车不饮酒”意识也应成为心中时刻紧绷的安全弦。交管部门依法对贾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处以18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同时,依据国务院及天津市校车管理有关于规定,依法注销了贾某校车驾驶资格,并将其酒驾私家车的违法行为向天爱公司进行了通报。最终,贾某因“贪杯”被天爱公司辞退,失去了校车驾驶员的稳定工作。

  据市交管部门介绍,近年来,全市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治理力度,实现了晨间、午间、夜间、凌晨时间全覆盖,市区、乡镇、国省道、高速公路地域全覆盖,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逐年提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越来越强,涉酒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酒驾违法成本高驾驶人勿小视

  按照规定,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分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俗称“二次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三大类。按照违法情节的不同,相应处罚也有不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管部门提示,对于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交管部门将始终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查严处”原则,通过开展晨检、夜检、夜后检等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全地域、全天候、全覆盖加大对酒驾醉驾的查处。所以,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守法出行,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一旦因酒驾被查处,不仅要面临罚款、记分、行政拘留,甚至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将对自身和家庭的事业前途等造成极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