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天津人早晨起来都喜欢吃根炸果子,再配上一碗豆浆,有稀有干、又香又脆,一顿熨帖的早点开启美好的一天。

  然而,为了油条口感好个别早餐店老板超量使用含硫酸铝钾的食品添加剂!久而久之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硫酸铝钾的安全风险↓

  硫酸铝钾的使用后会导致油条中残留一定量的铝。研究表明,铝在一定剂量下具有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发育毒性;摄入过量的铝会影响儿童智力发育,并与软骨病和骨质疏松的发生相关。

  然而,铝虽然具有毒性,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摄入,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不仅取决于食品中铝的含量,还与人体食用含铝食品的数量以及食用时间长短密切相关。我国对硫酸铝钾等含铝添加剂管理严格,只要合理规范使用,保证食品中的铝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正常食用的情况下不会影响身体健康。

  近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处置了一家生产经营不合格油条的餐饮店

  近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DC21120102115332793),涉及河东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天津市河东区博得利餐饮店(刘绍明)生产的不合格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油条(抽样单编号: DC21120102115332793,生产日期:2021年9月30)),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9日签收过《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含铝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告知书》,对于不得超量使用含硫酸铝钾的食品添加剂制作油条的情况已经知晓,2021年9月30日,当事人使用原料是面粉、水、食盐、小苏打、泡打粉、膨松剂和大豆油,上述油条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和参照相关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犯罪,已经移送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进一步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不得再超量使用含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食品添加剂制作油条等油炸面制品,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小知识:三招教你辨别铝超标的炸果子

  闻味

  趁油条还热的时候,掰开油条,用鼻子大力地吸几口,如果感到特别刺鼻(碱面味),就证明你正在吃的油条存在严重的明矾超标问题。

  观色

  油条膨胀得很大,颜色油黄,黄得发白,看起来非常好看甚至过分好看,这种油条往往也添加了明矾。

  看变化

  油条刚出锅时,胖嘟嘟的,可是带回家后从袋子里拿出来,发现油条明显瘦身了,瘪瘪的,吃起来还韧性特别大,那也可能是添加了明矾。

  食品安全大于天,如果您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

  来源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