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到天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市民都会发现这里新增设了一个服务单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那么,这个窗口是做什么用的呢?

  8月份以来,按照市政务服务办统一要求,天津市人社系统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场所全部设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其中,市局所属市社保中心、北方人才市场、市人社执法总队、市仲裁院4个窗口单位和21个区(含功能区)的政务服务场所均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办不成事”窗口的目标任务、主要职责、人员安排、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

  01

  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和解决群众、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非个人原因引起的“办不成事”情况,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群众、企业的满意度。

  02

  主要职责

  现场解答群众、企业关于政策、经办等方面的问题;

  接待群众、企业投诉,解决服务场所内群众、企业反映的非个人原因(如网站不稳定、操作规程不清晰、工作人员态度差等)导致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不成、办得慢等问题;

  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办事困难人员提供代办服务;收集优化流程要件、完善政策措施等意见建议,帮助群众、企业“办成事”、“办好事”。

  03

  人员安排

  选派业务骨干专人负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有条件的可以安排大厅值班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04

  工作机制

  (一)闭环管理机制

  设立专门台账,专人负责对“办不成事”事项登记汇总,按职责分类派转至责任部门核实处理,对于简单问题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向群众、企业解释原因,持续跟踪,直至办结。

  (二)“窗口无否决权”机制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原则上不得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企业说“不”,确需给予否定答复的,按照层级请示后再行作出,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

  (三)动态监管机制

  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办成事。

  希望“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切实发挥作用!成为群众、企业“办得成事”的终点站!

  综合 | 天津市人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