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确定摩托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禁止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不含外环线)通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除外。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3日。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意见,电子邮箱:tjmtzqyj2021@163.com。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确定摩托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本市摩托车禁止通行区域通告如下:

  一、禁止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不含外环线)通行。

  二、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05年12月16日发布的《天津市公安局关于逐步扩大摩托车限行范围的通告》同时废止。

  本通告所指外环线,为由外环东路、外环南路、外环西路、外环北路组成的环形道路。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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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网站、天津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