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自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来,天津市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来抓,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让农民工“薪”安不忧“酬”。

  “领导您好,我被拖欠的工资已经解决。感谢政府的关心,让我和工友们都顺利拿到了工资。”——这是网友在网络留言板上写下的感谢信。该网友反映问题后,信息被立即共享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介入协调。仅用了半个工作日,该网友留言称已经拿到工资。这是天津市信息共享机制实施以来,高效解决欠薪问题的一个缩影。

  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天津市健全劳动保障监察、8890便民服务热线、110警情、信访维稳、网信舆情等部门信息共享,不再坐等问题上门,提前研判风险隐患,实现“找我来投诉”向“我来为您办”的转变。目前,全市已共享各类信息6万余条,对有欠薪苗头的,早介入、早应对,确保工资及时解决;对重点线索实行每周一通报、每周一督办,欠薪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五四一”工作法,抓好劳动合同签订、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等10项制度,从源头降低欠薪风险;将全市在建项目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实行信任管理、关注管理、跟踪管理、重点管理,强化制度执行,源头防范欠薪问题。

  着眼实现维权零距离、协作无缝隙、应急高效率的目标,本市着力破解欠薪案件突发性强、被欠薪人员利益诉求迫切等难题,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实行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使农民工“投诉有门、受理有人、问必有答、诉必有查”。同时,完善京津冀跨区域协作机制,农民工可就近投诉,三地执法部门联动处置,有效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提升案件处置效率。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以来,天津市先后组织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冬季专项行动,组织全市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及时消除欠薪隐患。岁末年终开展集中接访周活动,对欠薪问题一抓到底。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全市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13起,14家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使欠薪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积极营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社会氛围。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颁布和施行,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天津市在强化监管责任、规范用工行为、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突出进展,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全市通过“行业部门+劳动监察”协调方式提前解决工资纠纷2.14亿元,立案查处欠薪违法行为397件,为1.14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55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