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方案》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提出推动国有旅游景区于2021年底前全部提供在线预约预订服务。
方案指导思想
以“互联网+”为手段,推动旅游生产方式、服务方式、管理模式创新,丰富旅游产品业态,促进旅游消费升级,培育适应大众旅游消费新特征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将天津打造成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为天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助力。
发展目标
到2022年
到2022年,“互联网+旅游”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以智慧景区为龙头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线上线下旅游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个性化、多样化水平显著提升。互联网带动旅游产业自主创新的能力有效提升,旅游市场大数据监管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逐步消除,旅游业市场规模得到全面恢复。
到2025年
到2025年,互联网与旅游的融合程度大幅提高,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基本完成智慧化转型升级,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模式更加丰富。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消费规模大幅提升,旅游品质明显改善。
部分重点任务
01
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标准,推动旅游景区积极开展智慧化建设,引导开发基于5G、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全息投影、物联网等技术的数字化体验产品,普及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
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推动国有旅游景区于2021年底前全部提供在线预约预订服务,引导国家4A级以上景区普遍建立方便快捷的线上票务系统,逐步实现线上分时预约。
推进超高清视频实时传送和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点景区和博物馆游客流量的监控预警和分流疏导。
加快提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重点区域的5G网络覆盖水平,评选智慧旅游景区示范单位。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整合分散的乡村旅游资源,强化线上推广、品牌建设和数字化赋能,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新模式。
打造数字博物馆,进一步优化线上信息展示、3D文物识别、地图详情等信息化服务,开展云展览、云讲解、云课堂等线上展览和活动。
02
创新旅游公共服务模式
加大政府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力度,引入市场化手段,创新旅游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模式,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效能,实现可持续运营与发展。
以天津文旅大数据平台为核心,拓宽旅游公共服务信息采集渠道,有效整合文化和旅游、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的相关数据,引入在线旅行商、通讯运营商、客运服务商等外部数据,及时发布旅游景区游览舒适度、道路出行、气象预警等信息,逐步提升文旅大数据平台的开放程度和数据共享程度,不断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支持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开通适合PC端和移动端的网站、APP和小程序等窗口,不断优化使用体验。
切实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探索建立满足其需求的旅游公共服务平台。
推进旅游厕所数字化建设,持续做好旅游厕所电子地图标注工作,实现信息查询、路线导航、意见反馈等功能。
03
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
通过互联网有效整合线下资源和产品,开展立体化营销,扩大旅游品牌影响力,推动天津建成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旅游装备制造基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依托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天津段)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天津段)建设,开展数字化展示和线上推广活动。
综合运用微博、微信、短视频、音频、新闻资讯、游戏、动漫等新媒体和社交网络,以及电子商务、本地生活等平台,策划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旅游营销活动,推出有看头、有玩头的天津旅游“网红打卡”项目,强化线上营销效果。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文博院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研发生产旅游商品,加强“天津礼物”旅游商品线上营销推广力度。
通过人员培训或技术帮扶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博物馆、非遗企业等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络旗舰店,实现门票在线预订、客房在线预约、产品在线销售等功能,并采取网络直播、搭建专区等形式扩大线上销售规模。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采用线上营销方式,推介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市级旅游特色村镇等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通过大数据手段评估旅游营销效果,推动建立旅游营销效果评价机制,实现旅游精准营销。
04
加强旅游监管服务
搭建天津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平台,归集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探索建立信用评价和信用修复机制,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完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升旅游领域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广使用旅游电子合同,加强对在线旅游经营商的监管力度,在保障游客权益的基础上,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方式,提高旅游投诉平台的受理效率。
通过大数据实时监测旅游市场经济运行情况,深入分析旅游消费习惯和趋势,为旅游监管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创新旅游统计方式方法,提升游客满意度线上调查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旅游统计的时效性、科学性和精准性。
05
扶持旅游创新创业
推动文旅业态融合创新,鼓励建立天津旅游MCN公司,完善天津旅游网络营销的产业链和生态链。
引导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发展,培育“网络体验+消费”新模式。
引导旅游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支撑下的应用研发,通过举办创新创意大赛等方式,提高创新成果转化率,评选优秀应用案例,推广行业解决方案。
开展数字文旅商结合促进行动,促进旅游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在确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互联网+旅游民宿”规范发展,推广示范案例。
强化要素支撑
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市场导向,统筹用好市旅游发展等相关资金,结合我市实际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旅游”相关项目予以支持。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互联网+旅游”发展的金融产品。
经认定的“互联网+旅游”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财税优惠政策。
推进“互联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相关高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一批兼具实务经验、技术水准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完善激励机制。
来源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