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假期即将来临!
2月11日(星期四,除夕)至17日(星期三,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
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发布通知。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近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接连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有利于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市防控领导小组、市防控指挥部有关部署,抓紧做好群众就地过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引导群众就地过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沟通组织,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商务、国资等部门要摸清人员底数,逐人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在津务工人员、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
二、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生活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组织重要生活物资和能源供应保障工作,强化监测预警,全面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部门要全力组织粮油肉蛋菜奶等农副产品生产。商务部门要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做好蔬菜和肉蛋奶收储管理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天然气、电力保供以及供热保障工作,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给。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组织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供应,积极提供免费线上服务;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等公共活动空间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障开放时间,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服务。各旅游景点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保障旅游产品供给,丰富假日旅游活动,更好满足群众旅游休闲需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群众春节需求,探索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消费项目和社会服务。
三、强化就地过年群众管理服务。各区要进一步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等基层组织作用,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第一时间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要组织用人单位全力做好就地过年员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假期餐饮、住宿、医疗等服务保障。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周密制定并实施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和住宿保障等工作方案,做好对留校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安全教育管理。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全面落实社保政策措施,视情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区和企业可结合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做好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对养老、社会福利等特殊机构,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包括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民政部门和各区要组织全面摸底排查、走访探视,有针对性提供帮扶关爱,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安全无忧,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四、加强就地过年群众运输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就地过年群众运输服务保障,强化运力供给调配,组织运输企业储备调配足够的客货运力和应急保障车辆,确保节日期间就地过年群众购物、休闲、娱乐出行便捷,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顺畅流通。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交通运输、公安交管、气象、海洋、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智能监控交通动态,及时发布出行信息,公交集团、交通集团、轨道交通集团、天津港集团等企业和各区公共交通企业要合理调整公交、地铁和出租汽车等城市交通运力和运营时间。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持续开展“保畅通、有温度、优服务”活动,在交通枢纽为乘客提供“无忧”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传统与智能、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出行服务。及时调整实施票务退改签政策,落实好春节前后免收退票费规定。做好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载客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措施。邮政管理部门要支持指导快递物流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为寄递快递创造便利条件。
五、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对安排外省市户籍员工留津过节、稳定就业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以及安排外省市户籍人员留津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给予相关补贴。以留津过节农民工为重点,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活动,提供“不断线”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安心过节。指导企业稳定就地过年群众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指导用人单位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对安排职工加班的,要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化解劳资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六、营造就地过年良好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组织天津日报、天津广播电视台、今晚报、津云新媒体等市级主要媒体和各区融媒体中心,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群众在津过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讲好节日期间坚守岗位、保障民生、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的暖心感人故事。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广泛宣传普及日常防疫知识,进一步强化群众防控意识。围绕群众就地过年的热点问题,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欢乐喜庆、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长期性、严峻性、复杂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全力做好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