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教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安全生产警示函和承诺书,发送给260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包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企业等,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签署承诺书并备案,依警示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警示函中通报了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要求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为警为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承诺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依法规范储存危险化学品,扎实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公开承诺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我市日前发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用事项,向社会作出承诺,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承诺书》涉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上岗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等20项内容。

  依据《承诺书》,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市地方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逐级、逐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期限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承诺书》明确,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依法履行7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承诺书》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危险化学品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具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市地方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承诺书》对上岗作业人员提出安全操作规程:安排上岗作业的从业人员已经进行安全教育、法律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考核合格;安排在有资格要求的岗位的从业人员,已经依法取得相应资格。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企业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危险化学品企业承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绝不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绝不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绝不违章指挥和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进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依法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实行分类、分区储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不超范围、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不混存互忌危险化学品;及时、如实提供与危险化学品安全有关的业务及监测数据,3分钟内提供危险化学品库存清单。

  危险化学品企业承诺,要扎实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天津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