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根据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的申请,对拟开展保税油跨关区供应业务的船舶——“晟荣16”上的实时定位系统、视频监控、流量计、液位仪等设备进行了现场验收,最终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验收通过。自此,天津口岸保税油跨关区直供承运船舶家族再添一名成员,总数达到13艘。

  自2018年7月《海关总署关于明确保税油跨关区直供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实施以来,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业务由原来的“转关供应模式”转为“跨关区直供”模式,这一模式使供油流程更加通畅快捷,供油成本大幅降低。

  保税油直供承运船舶作为“海上移动加油站”,可装载天津关区保税油为京津冀地区曹妃甸、京唐、秦皇岛、黄骅等港口停靠的国际航行船舶提供“送油上门”服务,解决这些港口无保税油或者保税油供应不足的问题。

  目前,天津新港海关对拟开展保税油跨关区供应的承运船舶实施备案制度,供油船舶在具备定位系统、视频监控、流量计、液位仪等硬件条件后,将其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海关网络,待海关验收通过就可以开展供油业务。

  为了帮助辖区供油企业更快地完成直供船的备案,支持天津港枢纽港建设,助力天津港服务功能向渤海湾辐射,天津新港海关保税监管现场细化船舶备案验收流程,积极向企业宣贯总署相关文件要求,在接受企业申请后,采取电子材料预验收的方式排查问题并及时反馈,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照企业预约开展“上门验收”服务。

  截至7月底,天津新港海关今年已审批跨关区直供燃油379批、25.75万吨,保税油跨关区直供业务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二季度供应量比一季度环比增长43.6%。

  截至7月底,今年已有两票共计6.45万吨“津产”油相继进入出口监管仓库,转化为保税燃料油后,可为天津港国际航运船舶提供燃料油或由承运船分别前往四港为往来国际船舶加注。这些燃料油的出口预计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中国石化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享受出口退税1500余万元人民币,为保税供油企业——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带来超过2500万美元的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