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本市有13名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发生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列入“终生禁驾”名单。

  13名终生禁驾人员中,年龄最大的67岁,年龄最小的25岁。其中11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再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2人因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再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终生禁驾。“终生禁驾”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被禁驾人员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如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一经查处,将因“无证驾驶”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等处罚,而且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行政或者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