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第13个“世界认可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开展的“传递认证信任,服务高质量发展”宣传活动上了解到,我市已经启动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创建,将全面提升质量认证水平。

  在我市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创建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委已经印发《天津市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质量认证示范区以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为主体自愿申报;明确申报区域应具有一定数量的认证获证组织(各区认证获证组织不少于1000家,认证证书不少于4000张;各开发区认证获证组织不少于100家,认证证书不少于500张。各产业集聚区申报市级认证示范点的,聚集区内企业获证率应在80%以上)的申报要求;明确对获得认证示范区(点)称号的区域内生产企业,可减少认证活动监督检查频次,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及其他荣誉的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