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本月起,逐步推行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您还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记得要变更!

  通告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将自2020年4月份起,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逐步推行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

  如您目前仍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可以登录“天津人力社保”手机客户端自助变更,也可以就近到发卡银行营业厅,联系原单位或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办理变更。

  使用社保卡到15家发卡银行的本市任意一家营业网点自助取款,免跨行手续费。您所持社保卡发卡银行可为您提供记账簿或明细账单,详细记载账户收支情况。

  相关问题您可拨打您所持社保卡发卡银行客服电话、社保分中心专线电话或12333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2日

  银行服务网址及电话

  社保分中心社保卡应用咨询服务专线

  来源 | 天津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