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首批学子重返校园,天津的校园重新绽放活力,莘莘学子为梦拼搏的同时需要更多优秀的园丁引领他们“层层通关”。近日,天津又发布了一大批,虚位以待的教师岗位,从幼儿园到高校,共计372个岗位需求。

  津南区教育系统

  为解决津南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7名教师,具体需求及条件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6、年龄18周岁以上,大专、本科25周岁以下(1994年5月6日-2002年5月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6日以后出生),2020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等);

  8、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天津市户口;

  9、报考中学、中职、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非天津市户口但在天津地区高校就读的2020年毕业生也可报考(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10、天津市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5月6日,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天津市户口:本市家庭户口;本市集体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天津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读,入学前具有天津市户口;

  1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12、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职位、人数和条件见《2020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应聘人员自己解决。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津南区教育局于2020年4月20日—5月5日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缴费的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笔试45元)均在网上进行,网址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9:00—5月12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5月6日9:00—5月14日17:00。

  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0年5月6日至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三楼307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考生在报考时,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3、改报:报名结束后,聘用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职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进行改报,改报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

  4、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三)笔试:笔试由津南区教育局组织,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原件审核相关信息。

  (四)资格原件审核:笔试结束后,按聘用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聘用职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者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到津南区教育局会议室进行资格原件审查。

  1、2020年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反正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注:2020年毕业生如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如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延期取证的,可酌情后延。

  2、往届毕业生(含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毕业生)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反正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3、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6、英语等级证书根据职位要求提供,未要求英语水平的职位,可以不提供。

  7、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如通过笔试、面试,进入体检,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如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延期取证的,可酌情后延。

  资格原件审核合格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下载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进行试讲课,由考官根据考生试讲课的情况给出分数;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职位的人员在试讲课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职位的人员按照试讲课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没有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试讲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六)试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每一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的详细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七)成绩计算与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布。

  (八)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照聘用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的情况,依次以试讲课、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津南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经津南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九)确定拟考察人员: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并根据该职位拟考察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

  (十)考察:拟考察人员由区教育局会同具体招聘学校根据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十一)公示:津南区教育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根据空缺职位要求,在同一聘用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三)聘用备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备案。

  五、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

  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88510593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jyjjj2017@163.com

  电话受理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后,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学校拥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位工作人员54人,具体需求及条件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6。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引进人才家属的调入需符合天津市事业单位调入有关政策要求;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及年龄条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应聘到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毕业生第一学历和是否应届不限)。年龄要求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博士后流动站新出站人员年龄要求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现有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我校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应聘到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之外其它单位的人员还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主持国家级项目、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1项及以上。如应聘人员属于我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人才,且业绩成果符合我校副教授职务聘任条件中论文成果或科研项目成果之一,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业绩成果要求。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应5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现有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我校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如应聘人员属于我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人才,且业绩成果符合我校教授职务聘任条件中论文成果或科研项目成果之一,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业绩成果要求。

  如应聘人员业绩成果突出,经学校研究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5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按要求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示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组织试讲、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察

  ①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拟聘岗位工作,进行实岗考察。考察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职业素养和工作作风等。

  ②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一般应在2020年9月底之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我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岗位并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马老师刘老师022-23085027

  QQ群:1071436965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于1958年10月建院,是培养艺术创作、表演、音乐理论研究的音乐艺术类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院校,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位工作人员16人,具体需求及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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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7。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调入手续;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报名时间初定4月下旬,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天津音乐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jcm.edu.cn)公开招聘专栏,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报名网址为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tjcm.edu.cn)。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或不能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天津音乐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未经我院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我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考试

  招聘考试主要采用试讲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具体时间、地点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1)试讲

  试讲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80分,未达到及格线不计算总成绩,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核算

  考试成绩总分100分,由试讲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分别占50%确定。总成绩于综合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均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结果进行排序,考察结果第一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未经我院同意,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与聘用

  我院将根据试讲、综合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相应手续,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4160045联系人:郭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4160024联系人:王老师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位工作人员65人,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急需或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最长不超过5岁),具体需求及条件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者请将下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见附表):

  1。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2。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3。本人各类证书扫描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4。本人科研、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http://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http://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期满,由实践部门出具岗位实践综合鉴定,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后12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校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聘用人员为学校正式员工,学校与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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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天津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