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市合作交流办近日发布指南,明确今年本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项目申报的标准条件、奖励方式、申报流程等内容,本年度最迟报审时间为6月30日。
据介绍,本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具体奖励方式分两种。按实收资本给予补助,如新设总部实收资本在1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1000万元;在5亿元(含)至10亿元的补助2000万元;在1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3000万元。补助资金在认定后一次性拨付。按经济贡献给予奖励,新设总部首年地方经济贡献在0.5亿元(含)至1亿元的奖励3000万元;在1亿元(含)至2亿元的奖励6000万元;在2亿元(含)以上的另行研究给予扶持。奖励资金自认定当年开始,分三年按40%、40%、20%的比例拨付。
“本次支持重点为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民营企业,重点突出高科技、服务型、平台类和实体经济,重点扶持综合竞争力强、社会效益明显、经济贡献突出、带动行业集聚发展和创新转型的优质民营企业。”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