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河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了天津市第65例[河西区第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该患者曾于1月31日13:49-13:54至华润超市河西区南楼店采购,曾逗留于蔬菜、咸菜(榨菜)、面包三个区域及收银台。

  2020年2月4日凌晨,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天津市第65例[河西区第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女,40岁,于1月31日13:49-13:54至华润超市河西区南楼店采购,曾逗留于蔬菜、咸菜(榨菜)、面包三个区域及收银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避免接触他人,第一时间拨打河西区疾控中心或河西区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电话登记备案,听取专业人员安排。

  2、凡1月31日13:49-13:54到过华润超市南楼店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报告,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2月1日算起。

  3、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就近到全市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河西区疾控中心电话:28135655(24小时)

  区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咨询电话:23278737(每天8:30-18:00)

  新闻链接

  天津市第65例[河西区第4例]患者,女,40岁,居住于天津市河西区,无武汉旅游和工作史,1月14日至17日到大连出差开会(参会人员共11人,无湖北省人员,也无出现发热等症状者)。该患者1月28日出现发热、四肢酸痛后自行对症治疗;1月29日就诊于西青医院,服药后不适症状缓解;1月31日出现胸痛,就诊于医科大学总医院,完善相关检查并予抗感染治疗;2月3日再次发热,二次就诊于医科大学总医院,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65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已判定密切接触者4人,正继续对其他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并对其住所进行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