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明确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新标准将于9月1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修订后,核载8人和9人车辆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这既符合国家降低公路收费标准的总体要求,也更易为广大车辆用户接受。
新标准将9座作为界限值与现行车辆分类国家标准及车辆行驶证的分类指标相一致,分类标准更加简单明确,可减少收费争议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4)的规定,核定载人9人及以下为微型客车和小型客车,核发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10人及以上核发黄底黑字号牌黑框线号牌,易于辨识,也便于自动识别和实现自动收费,符合未来收费公路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