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通知,从5月11日起,本市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支付标准。

  按照通知,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政策调整为: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价格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9.7元,多人混检价格不高于每人份3.4元;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保支付标准,根据单人单检价格情况,同步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工伤保险支付标准参照医保支付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1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和支付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