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微信公众号掌上蓟州发布关于调整离津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

  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若干防控措施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1〕197号)文件要求,对我区离津短途通勤人员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在职离津人员管理。严格在岗、临聘、借调、物业等人员因公(私)离津审批制度,落实“非必要不离津”“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陆路边境地区”“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等要求。落实工作人员离岗期间监管责任,规范个人防护、健康监测、返津政策等出行要素告知。离津人员返津后向单位主动报备行程,排除重点涉疫地区及重点时空轨迹暴露风险后,持返津后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并实施抵津后14天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诊并向单位报备。

  二、严格短途通勤人员管理。规范离津短途通勤人员返岗要求,其往返目的地(地市级地区)发生本土疫情时,通勤人员严格按照涉疫重点地区来津人员排查管控政策执行,持返蓟(津)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往返于疫情所在地(地市级地区)低风险地区者实施核酸检测一周一检;目的地未发生本土疫情时,原则上不实施返岗核酸检测,如为境内发生跨省疫情传播阶段实施一周一检。

  三、严格重点地区来蓟返蓟人员管理。除上述两类人员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蓟返蓟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城市来蓟返蓟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阴性证明人员由乡镇街组织检测核酸,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级城市来蓟返蓟人员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抵津后14天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诊并向社区(村)报备。     

  蓟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24日

  来源 | 掌上蓟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