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2021版行业征求意见稿)》。其中受人关注的重点内容包括:明确新能源车定义,保险责任更匹配新能源车的风险点,充分考虑到电池衰减等特点,重新明确新能源车的折旧率以及增加6个新能源车特有附加险。
该专属条款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的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的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相比传统车险,主险责任还增加了充电过程,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为了给新能源车主更充分的选择,专属条款还设计了6款附加险,包括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