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我市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在“2+26”城市中排名第五,同比改善11.3%,改善率位居区域前列;重污染天数4天,在“2+26”城市中排名第一,同比减少8天。
PM2.5浓度及重污染天数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20—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区域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报讯(记者 曲晴)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重点区域2020—2021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我市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在“2+26”城市中排名第五,同比改善11.3%,改善率位居区域前列;重污染天数4天,在“2+26”城市中重污染天数最少,排名第一,同比减少8天。PM2.5浓度及重污染天数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20—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区域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负责人王文美介绍,我市加快实施结构减排,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750万吨左右,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45%以下,累计完成123万户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和商业散煤治理,基本实现散煤“清零”;破解“钢铁围城”“园区围城”,3家钢铁企业完成退出,累计完成246个工业园区治理任务;天津港停止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车集输港,铁矿石铁路运输比例达到60%以上。
同时,深入实施工程减排,完成43台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41台燃煤锅炉实现改燃或热源替代,严把煤炭准入关、运输关、堆存关、集输港关。保留的4家钢铁企业完成生产工序超低排放改造,152家工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或深度治理,640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严格中重型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品储运及质量管控,推广新能源汽车4.3万辆,移动源颗粒物、氮氧化物的排放较2017年均下降30%以上,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超过95%,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
此外,强化实施管理减排,按月实施各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和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经济奖惩,综合运用全市646个高架视频设备监控、645家在线监测系统和5800余家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对露天焚烧火点、工业企业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管,依托高架视频及热感识别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散煤动态监控试点,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