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10月份本市又有7名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造成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列入“终生禁驾”名单。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7名终生禁驾人员,均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再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其中,男性驾驶人共有6名、女性驾驶人1名。年龄最大的55岁,年龄最小的25岁。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终生禁驾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被禁驾人员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终生禁驾。“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的,一经查处,将因“无证驾驶”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等处罚,而且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一定要遵法守规文明出行,特别要杜绝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切不可心存侥幸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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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99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附件2中还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