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清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唐明,用一天的时间,通过视频方式向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26名当事人逐个宣布不起诉决定。

  第一个视频连线的当事人,是已被取保候审正躺在医院输液的牛某某。当听完处理决定后,牛某某激动不已,连声道谢并表示,一定引以为戒,带领公司员工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回报社会。

  牛某某在北京经营一家金融咨询公司,因缺少进项发票,通过他人介绍,从注册在天津武清区的一家公司购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5.3万元。案发后,加之因疫情停工影响,牛某某的企业陷入危局。

  “压力太大了,几十名员工的工资、春节前的订单,想起这些真是夜不能寐、寝食难安。”眼看着经营多年的公司就要毁于一旦,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为牛某某带来了希望,“这对于公司来说,就是一次重生”。

  感动和重生带来的是力量。重整旗鼓,组织员工调试设备、联系客户,通过网络视频恢复了在线咨询业务,陆续回笼的资金除了给员工发放工资外,还一次性向湖北红十字协会捐献了10万元。牛某某用行动表达感激之情。

  唐明介绍,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案件,涉案人数多达31人,虚开票据的武清区这家公司有5人已被提起公诉,而像牛某某这样接受票据的一共涉及20家民营企业的26名企业家或企业财会人员。“我们对2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是严格适用法律政策的,综合考虑了其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程度。他们当中23人具有自首情节,3人具有坦白情节,都表示认罪认罚;多数人未受过行政处罚、征信良好,且案发后积极补缴税款或者重新财务处理,避免了税收损失1651万余元。”

  疫情发生后,我市检察机关从服务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角度出发,依法审慎处理民营企业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帮助企业平稳度过这个特殊时期。

  “我们检察官不能简单、机械地就案办案,而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守牢法律底线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武清区检察院检察长任庆明说,如果简单地对这些中小企业一诉了之,他们当中就可能有破产倒闭的,对复工复产、经济民生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我们将案件交由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又经检委会决议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指派律师的见证下公开宣布,以此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不起诉决定,激发了企业新活力。目前,这些企业都已实现了正常运营,此外,他们还主动为抗击疫情出钱出力,一家从事医疗器材销售的企业向医疗前线一次性捐赠了价值58万元的口罩、消毒液等医用物资,另一家从事线上培训的企业免费向高校提供远程授课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