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二十九批典型案例。

  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对天津市瑞康祥药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经营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是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为未经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共计销售12000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所指违法行为,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瑞康祥药店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该案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静海区众盛鑫副食超市进行检查。经查,该超市销售的油桃标价为15.9元/500克,实际售价为19.9元/500克,共计销售1000克。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所指的违法行为。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静海区众盛鑫副食超市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