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颁布实施,市农业农村委渔政处迅速行动,按照《决定》要求和分工职责,严格落实水生野生动物监管措施。

  市农业农村委渔政处第一时间建立有关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66312604、25364096),并确保24小时有值班工作人员在岗。同时,印制大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相关宣传材料进行广泛宣传,联合相关部门不间断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执法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0车次,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餐饮饭店、农贸市场、海鲜批发市场、水产养殖场、海洋馆等场所共计49家,对各市场流通场所水生野生动物对外扩散、转运贩卖或遗弃野生水生动物行为进行检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在河西区某地检查中,发现一商户有6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经检查相关证件,能够提供特许经营利用许可证和人工繁育证书,执法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现场进行登记宣传告知,禁止商户转移交易、运输大鲵,要求在疫情结束前就地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