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支持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制定2020年天津市支持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对一般新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对改造提升老旧菜市场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5%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30万元。

  01 支持范围

  2020年度支持全市范围内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或改造提升并开业运营的标准化菜市场项目,已享受过政策支持的不列入支持范围。

  02 支持内容及标准

  1 新建菜市场项目

  对一般新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达到《天津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导则》(津商务市场〔2013〕19号)规定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其中,新建公建配套菜市场项目仅支持移交接管后的建设投资。对已按照《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移交接管办法>的通知》(津建房〔2014〕648号)文件规定移交接管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2  改造提升老旧菜市场项目

  对改造提升老旧菜市场项目,达到《天津市示范菜市场建设管理规范》(津商务市场〔2012〕30号)规定且改造提升总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5%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以上二项的投资改造范围包括:框架结构、内外檐、牌匾、柜台、地面、通风(空调)设施、供电和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保鲜设施、消防设施、清扫车设备、电子监控设备、电子信息屏、食品检测系统、办公场所、厕所、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