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本市财政部门获悉,按照《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市财政局近日下发通知并对外公示有七种旧版财政票据式样从明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该局对外公示,自2020年1月1日起,下列各类旧版财政票据式样停止使用:
《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
《天津市社会抚养费专用票证》
《天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机打)》
《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微机)》
《天津市高等院校学生收费专用票证》
《天津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天津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收据》
据悉,2019年9月1日起,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新版式样财政票据分为《天津市财政票据(电子)》和《天津市财政票据(机打)》两种。
在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上述新旧财政票据式样可并行使用。自2020年1月1日起,用票单位如开具已停用的上述旧版财政票据,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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