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23时06分,交警和平支队贵州路大队民警在南京路与鞍山道交口设置治理点位进行检查时,一辆白色东风日产小轿车,沿南京路由西向东向路口驶来。看到前方有交警拦检,该车驾驶人迅速打转方向盘,想把车开到人行便道上躲避检查。由于人行便道上有禁止机动车驶入的隔离墩,该车驾驶人只好将车停下,又企图下车离开现场。执勤交警将其拦下后,经检查发现,该车前后均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但在后备厢中找到了该车的津HWX×××机动车号牌。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13.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高某某表示自己晚上聚会喝了3两白酒,还有些啤酒。就怕遇到交警检查,特意等到夜里11点才敢回家,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到了。交警随即将其带到医院抽血,交管部门将依据抽血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对高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和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两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