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日前,经市政府批准,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启动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批准建设的全国性海洋经济示范区,示范区以“提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水平,推动海水淡化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为主要任务,将建设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功能平台。
根据《总体方案》,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实施范围约36平方公里,建设实施期为2019—2020年,长远发展期为2021—2025年。依托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北部区域,示范区以海水淡化产业为切入点,带动示范区内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服务业等海洋新兴产业加速聚集,建成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机制精简高效、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合理、海洋产业竞争力较强、基础设施保障支撑有力、海洋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完善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按照产业与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示范区重点建设36个海洋产业项目,计划总投资244亿元,主要包括自然资源部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10个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项目、天津市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等17个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项目、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等2个生态综合整治项目和7个基础设施项目。
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国家支持建设的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一,将对未来滨海新区乃至全市海洋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联合滨海新区政府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推动力度,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为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