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拆卸共享单车车锁将车占为己有,违反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条款。日前,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港分局北京道派出所查处了这起案件,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日前,一出行服务有限公司职工王某发现公司一辆共享单车在东疆港区某处被破坏,随即到滨海天津港分局北京道派出所报警。民警根据单车公司提供的被破坏单车的数据线索,迅速找到了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并在其居住的宿舍内发现了被破坏的共享单车和被拆下的锁,民警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询问。

  经查,6月4日下午,天气炎热,李某某在东疆港区某处发现一辆共享单车,便骑车去某施工工地。到达工地后,李某某觉得有车很方便,可是一想到还要花钱,就觉得不合适。想来想去,他想到一个办法——拆锁,将车占为己有。于是张某某找来工具将共享单车车锁拆卸,就这样每天骑着“免费”的单车往返工地和宿舍,又方便又省钱,心里洋洋得意。当民警站在他的面前时,李某某傻了,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违法了。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已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