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非法集资源头防控,我市于2018年出台完善了《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新《办法》提高了奖励金额上限,降低了奖励标准门槛,扩大了举报奖励的适用范围和受众面,对于鼓励天津市民积极参与举报非法集资行为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

  2019年1至3月份,市处非办收到群众举报线索68条,涉及被举报主体43家。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群众举报的3家企业立案侦查,对1家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1家企业开展了行政处置。日前,按照《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对5名举报群众发放举报奖励共计23000元。下一步,结合防范非法集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处非办将进一步加大举报受理、线索排查和奖励兑现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天津市金融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