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市供热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8-2019采暖期延期供热的通知》,今冬采暖期将延长至3月31日24时。

  为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经市城市管理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气候会商,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2018-2019采暖期延长至3月31日24时。

  通知要求各供热单位要继续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燃煤燃气购储等工作,并根据气候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运行参数,杜绝间歇供热问题的发生,保证用热户室温达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强供热延长期的督查检查,确保延期供热工作落实到位。

  天津提前或延长供热已渐成常态

  天津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根据气候和温度实际情况,科学适时启动和停止供暖时间,并健全长效管理服务机制”。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当年召开的天津市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到“从适当提前和延长供热期等百姓生活的一点一滴入手,让群众真切体会党和政府的温暖,切实感受到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的深厚感情。”

  天津最近三年的供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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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采暖季:天津11月5日开始供热 (提前10天供暖),并在结束供暖时间前三次延长,最终延长至2017年的3月31日24时。

  2017-2018采暖季:天津11月1日开始供热(提前15天供暖),并将结束供暖时间延长至3月26日24时,超过法定供热期25天。

  2018-2019采暖季,天津11月1日开始供热(提前15天供暖),刚刚,好消息再次传来,2018-2019采暖期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24时。

  编辑部评论:今日,天津市民收到了“延长供暖”这则暖心的消息,我市采暖期延长至月末,可以说温暖来得早、走得晚,这一举措让群众身暖心更暖!

  回顾过去,政府这一系列的暖心举措,让群众感受到的是“民生冷暖”即是“头等大事”,“工作细节”体现“真抓实干”。

  展望未来,以群众忧乐为忧乐、以群众甘苦为甘苦,这样的为民情怀,才能暖城更暖民心!

  来源:“天津日报”微信公号、“天津广播”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