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已被天津某医院停售的“糖尿病水丸”,却在民间“复活”,被大肆售卖,事后查明,这些药丸并不是来自于其原产的医院,而是从九华山一个老中医手中买来,被造假者贴上标签冒充售卖。在假药卖了约一年后,天津警方查处了这起假药大案。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该案二审裁定书,天津市一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刘春雨、李永勤等11名被告人分别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或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至拘役2个月不等。
假药出炉:夫妻贴标签造假
“近一年来市面上销售的‘糖尿病水丸’是假药。”对于这起假药案,天津某医院职工彭某作证称,刘春雨等人销售的那种糖尿病水丸外包装及药品外观上与其医院以前销售的糖尿病水丸基本一样,“但刘春雨等人就是打着医院的名号,欺骗买药的病人。”
那么,这个假药是怎么出笼的?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刘春雨、董贵侠系夫妻,两人交代,2015年7月左右,前述天津某医院生产的一种糖尿病水丸停产了,但一直有买家要,夫妻俩觉得商机来了,认为可以从别处弄些假药来卖,于是刘春雨找到了李永勤,从李永勤处订货,并卖给需要的客户。
被告人李永勤则供述称,其销售给刘春雨的“水丸”是从九华山一个老中医手中购买来的,每袋280元,“包装袋上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光秃秃的包装袋。”李永勤告诉刘春雨,该药是私人秘方配制的中药,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没有销售许可证,也没有合法手续。
如何将这些所谓老中医手中购来的药丸冒充糖尿病水丸?董贵侠供述,她去打印店里打印出糖尿病水丸说明书,然后黏贴在部分假冒的糖尿病水丸包装袋上,当作真的卖。
层层售卖:买进280元最高卖1400元
法院认定,2015年9月份左右至2016年8月份下旬期间,在约一年的时间内,李永勤将假冒的糖尿病水丸低价销售给刘春雨及其妻董贵侠,刘春雨、董贵侠利用曾帮天津某医院患者或经销商购买该医院药品积累的患者、经销商资源,在其开设的位于天津市武清区豆张庄镇某医院附近的门脸房内,采取微信、电话沟通,快递邮寄或者当面交货等方法,将假冒的糖尿病水丸加价销售给袁某等10余人及被告人刘超、冯文波、吕洪、赵洪伟、孙纪明、刘正拥、李志波、刘昆胜等人。
众被告人又将从刘春雨夫妇等处购买的假冒糖尿病水丸,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快递邮寄或者当面交货等方法,销售给宋某等30余人。
经天津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认定,涉案“糖尿病水丸”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经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产品应按假药论处。
判决书显示,李永勤供述其卖给刘春雨的水丸每袋280元购进,每袋赚20元,而这种药丸经过层层售卖,大多以每袋800-1000元的价格卖出,最高卖到每袋1400元,系进价的5倍。
2017年12月1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春雨、董贵侠、李永勤等11名被告人分别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或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至拘役2个月不等。
李永勤、吕洪不服提出上诉。天津一中院经二审审理,认定的事实及采信的证据与一审判决一致,2018年2月23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