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创造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全面展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底蕴。天津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文脉广、文缘深、文气足,198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农业文化是天津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中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深度挖掘、有效保护、科学利用、活态传承,有助于弘扬中华农耕文化,推动天津现代都市型农业高质量发展,拓展和丰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向海内外全面展现天津历史文化名城的灵动魅力和深厚底蕴。

  近年来,天津编制出台《天津市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实施方案》《天津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品牌振兴的实施方案》《天津市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方案》以及《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都将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作为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已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达六批总计138项,其中天津的滨海崔庄古冬枣园和津南小站稻种植系统被列入名录。这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还需要持续全面地进行深度挖掘。

  摸清底数:系统普查,抢救征集

  依据《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等,全面摸排清楚天津现有的和潜在的农业文化遗产类型、数量、价值等,是做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利用和保护的基本前提。尤其是,农业文化遗产散落在乡村各地,如不及时抢救整理,将面临永久失传的危险,因此亟须开展实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项摸底普查和征集工程。

  一是扩大普查范围,组建由农业文化遗产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志愿者等为主体的专业团队,按照规划图、时间表,一方面将与传统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田地、水系、山林等自然环境,以及农耕文化区的房屋、道路、交通等人文设施和景观等,作为普查重点;另一方面将农业耕作技术、生产经验、劳动工具、精神信仰和特有农作物品种与生物资源,以及因农业生产而形成的风俗习惯、道德观念、传说故事等活态文化,纳入征集对象。二是开展专项收集行动,以重要资源不遗漏、特有资源不缺项、数据填报真实、信息采集详尽、样本征集具有典型和代表性等为原则,有效掌握全市各类作物的古老地方品种、种植年代久远的育成品种、国家重点保护的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以及其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三是在普查征集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关联零散的遗产数据,领域的遗产数据,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的遗产数据,遗产数据源和遗产实体,构建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天津农业文化遗产数据库。

  完善体系:乘势顺势,统筹协同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农业文化遗产,需要顺势而为、借势而进、造势而起、乘势而上,统筹规划、协作联动,形成深挖、保护和利用的有机整体。

  一是根据上级部署,构建政策体系。建立管理协同机制,确定农业文化遗产的主体管理职能和利益相关方。建立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各管理主体和利益相关方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保证各利益相关方利益分配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支撑和资金投入机制。二是根据参与主体职能职责,构建协作推进体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文化旅游、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文明建设等,形成政府、农民、企业、专家学者、媒体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和格局,同时构建市、区、乡(镇)、村(社区)多级联动及沟通协调机制。三是在现有基础上构建有力度的监督评估体系。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定期报告、奖惩引导制度。制定适应?适用的科学管理和评价制度。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评价制度。

  样板示范:品牌赋能,活态传承

  天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多而分散,一体推进,既不可行,也不可能,这就需要以申报区级、市级、国家级和世界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契机,先行打造样本,以品牌赋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形成活态传承的全链条和大格局。

  一是打造好现有国字号农业文化遗产品牌,总结一批典型经验。加强项目内农业产品、农业技术、农业文化等方面的品牌建设。指导津南区和滨海新区对小站稻作系统和崔庄古冬枣园所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农耕技艺、乡村习俗等文化内涵进行深入挖掘,用好遗产地牌子,打造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典型模式。二是结合我市实际,融合发展一批新品牌,以品牌建设引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让更多的人了解天津品牌、认同天津品牌、支持天津品牌。依托以大运河漕运文化、了凡稻耕文化等为代表的天津传统农耕文化资源,建设一批产品特色、功能多样、文化丰富、生态良好的农耕文化园区,开展农耕文化展示、农耕活动体验、农耕文明传承等系列活动。三是对特色农产品进行区域公用品牌申报,积极引导农业企业等特色农产品经营主体提高品牌化意识,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等,同时加强对已申请的商标品牌保护力度。四是建立农业文化遗产品牌的现代经营体系。由分散经营逐渐集中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创新产业经营模式,加快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可控的经营体系,让农民在特色产业发展中有更强的获得感。

  凝心聚力:培育人才,营造氛围

  深挖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靠的是人,这就需要全社会达成共识,提高认知,一方面大量培训培育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扩大宣传,营造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

  一是鼓励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创建遗产保护协会或产业发展协会,推动当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科研单位等加强交流与合作,增强农业文化遗产发展的内在动能。同时,加强对业务主管单位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培养一批农业文化遗产的宣传队伍和业务骨干,深入到有关单位企业和农村中开展宣传教育。

  二是利用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金字招牌。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品牌传播力度,传递品牌价值。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双向传播、受众精准的优势,增强品牌与消费者互动体验,提高品牌传播效率。利用天津三农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我市农业品牌信息查询、展示推介等功能,不断提高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三是定期举办宣传推广活动,将农耕文化、景观艺术、民族文化、饮食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集中展示和传承,在表现农业文化遗产核心内容的同时,举办如“梨花节”“稻花节”“桃花节”“冬枣节”“大蒜节”等,具有较强娱乐性、观赏性、参与性的节庆项目,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积极性。还可以举办一些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与转化成果展、农业文化遗产摄影展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引导公众自觉参与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和转化。

  四是继续实施乡村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对列入我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涉农项目给予支持,积极培育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为传统工艺搭建更多展示交易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级和市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对涉农区部分非遗代表性项目给予补助。继续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广泛面向涉农区招收学员。同时提高对我市涉农区的国家级、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资助的力度。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摸清家底,完善传承体系,通过打造样板,示范引领,凝心聚力,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津沽大地上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如此,天津历史文化名城这一金名片将更加璀璨耀眼。

  本期特邀专家:罗海燕 (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基地研究员,天津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所长,天津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