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日前,市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充分发挥财税、金融、产业、就业政策的协调效应,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推动服务业加快复苏。
普惠措施精准纾困
《若干措施》共40条,既涵盖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也针对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民航等重点困难行业分类精准施策,特别是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从融资贷款方面对服务业企业纾困给予支持。
在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设备器具阶段性税前扣除、减征“六税两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重点行业社保缓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加强金融支持、制止“三乱”行为、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等13条措施。
在税收减免政策方面,《若干措施》在此前我市出台的“助企纾困15条”基础上,对“六税两费”减征比例、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实施方式等进一步细化;在社保方面,增加了重点行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缓缴措施;在房屋租金减免方面,对减免租金达到25%及以上的房屋租赁主体,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中记录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
在融资贷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积极运用普惠小微贷款、4000亿可滚动使用的支农支小再贷款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加强对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指导协调,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审核时间压缩50%以上。针对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推出信用贷款产品,线上申贷快速放款。
五大行业重点扶持
《若干措施》结合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民航等重点困难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资金补贴、税费减免、金融扶持、业务拓展等26条具体措施。
在餐饮业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区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业企业,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通过下调贷款利率、提供新增融资、增加信用贷款等方式,支持其战胜疫情冲击。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利用营业中断损失保险为餐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积极做好理赔服务。对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给予补贴。
在零售业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一个上行(农产品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企业的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零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零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在旅游业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在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2022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制定出台我市“十四五”期间出租车补贴方案,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在民航业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统筹市级财力,支持机场一线人员核酸检测等费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此外,《若干措施》还要求,认真落实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序。下一步,市各有关部门将抓紧出台具体政策实施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各区及时跟踪研判相关困难行业企业恢复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专项配套支持政策,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