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统筹做好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即日起(4月19日),天津市开通《天津市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渠道。《通行证》全国统一格式、全国省际互认。原《天津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自2022年4月26日起停止使用。
《通行证》仍保留原《天津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核发工作机制,着眼于“重点物资”,包括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采用货物收发单位(个人)向所在地的区级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邮政等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的方式,进入对应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正面清单的企业(个人)方可申领《通行证》。用户须根据重点物资类别向所属行业管理部门进行申领。
为做好疫情防控,《通行证》采用人、车、货、行程绑定的方式,“一车一证一行程”,起始地到目的地的单次行程完成后,《通行证》即失效,下一行程(含返程)需要重新申领。
同时,天津市研发的通行证网上申请系统运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和技术,在方便用户网上申领、异地办理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亮证”功能。把《通行证》电子证照加入“运证通”系统,可通过“运证通”直接实现亮证功能,效力等同于纸质通行证。
所有的随车司乘人员均应填报个人信息。用户要确保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用户一旦查明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得再次申领通行证,并承担其他一切可能导致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