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青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巡查车在晨曦路附近巡查时,发现前方行驶的一辆小货车的后货箱上用塑料布搭成棚子,棚子里隐隐约约坐着不少人,立即上前将车辆拦下。经检查,该车搭载17人,驾驶人存在涉嫌“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支队巡查车交警责令小货车驾驶人将车上人员全部进行安全转运。

  随后,属地交警依法对驾驶人项某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处罚。同时,约谈了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该负责人当场签订保证书,承诺今后将落实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消除所属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货车载人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一是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没有扶手、座椅及安全带等防护设施,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恶性交通事故;二是在高速公路、陡坡、低洼等路段行驶时,转弯或掉头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三是如果货箱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