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天津经开区了解到,日前,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与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北京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跨省云签”落实“跨省通办”,签署《北京、天津经开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授权协议》,正式推出国家级经开区“跨省通办”工作机制。这既是国家级经开区之间落实“跨省通办”指导意见要求形成长效机制的首个案例,也是依托京津冀一体化大背景,政务服务改革的新成果。

  天津经开区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京津两地办事“两头跑”的实际困难,两地政务服务人员共同努力,在今年1月下旬制定了《北京、天津经开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涉及深化交流合作、签署授权协议、明确审批标准、开展业务互学及拓展事项范围等重点问题,还制定出了工作落实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按照该方案安排,两地将根据经开区区域特点、企业办事需求、信息化系统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国家‘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推出20项(天津、北京各10项)政务服务事项,作为首批两区通办服务内容,研究细化各事项跨省办理模式和流程并予以固化。”天津经开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比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中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新申请),今后就可由天津服务北京审批;再比如,医师执业注册中的‘变更执业地点’,则可由北京服务天津审批。也就是说,如果某位天津市民需要办理北京经开区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新申请,以往必须本人前往北京经开区办理相关事项,今后在天津经开区提出申请就可通过‘跨省通办’直接由北京进行审批了。”

  “随着此次两个国家级经开区‘跨省通办’改革落实的正式启动,今后,在京津冀一体化的背景下,两区将逐步扩大‘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数量,不断完善‘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工作模式,提升两地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天津经开区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