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坻区一名男子因无证驾驶被交警依法查处。由于涉事车辆系该男子朋友租赁,租车人也受到了连带处罚。

  2月中旬,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在开元路与南城路交口开展交通违法夜检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客车行驶状态异常,欲躲避交警检查。交警拦停该车后,要求驾车的男子出示相关证件,该男子却神色慌张地表示,自己未携带任何证件。经交警核查,该驾驶人最终承认,其并未取得驾驶证。该车是他的一位朋友从汽车租赁公司租借使用的,然后他又从该朋友处拿走了车钥匙驾车上路。当时他正想将车交还给租赁公司,没想到在途中遇到交警夜检,被当场查获。

  交警向该男子阐明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也将被处1000元罚款,并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宝坻交警正在对本案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