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天津市人防办工程管理处原二级调研员李强,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司津被依法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人防办工程管理处原二级调研员李强(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人防经营开发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司津(副处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司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司津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房地产管理站副站长、站长,天津市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