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此次换届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提出“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十个一律”处理规定,划出红线雷区、明确责任主体,以最严格的纪律保证换届顺利开展、风清气正。市委要求,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严的主基调,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依据,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果断的措施狠刹歪风邪气,努力营造清明清正清新的换届环境,涵养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全市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