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组织还会不会使用我?同事们会不会对我‘另眼相看’?”这是很多“跌倒”干部的担忧。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全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积极开展对受到处理或者处分党员和公职人员(以下统称“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切实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使“跌倒”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
突出实效 助“跌倒”干部站稳行远
问责的最终目的不是处理多少人,而是要通过问责激励干部改正错误、担当作为,最终达到干事创业的目的。
“回访教育是组织给自己的‘加油站’和‘充电器’,进一步激励自己以实干实绩回报组织的关心和群众的期盼。”和平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接受回访教育时感慨地说。今年12月,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与和平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开展“1+1+1”联合回访教育,分别与部分市管、区管受处分干部面谈交流,详细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激励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
回访教育的目的就是帮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的西青区某镇镇长刘某,在回访工作组耐心细致帮助下,重拾干事创业信心,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扎实的作风投入基层治理工作,圆满完成拆违治乱、违建别墅清查等重点难点任务,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肯定,今年6月,被提拔为西青区某街党委书记。据悉,今年以来,西青区共有16名处分影响期满的党员干部被进一步提拔使用。
因人施策 杜绝回访教育“千人一面”
“回访教育最担心的是‘口服心不服’,针对不同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一定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回访方案,才能真正把回访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按照“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原则,市纪委监委明确回访教育工作要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个人表现等,全面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状况,坚持因人施策、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回访教育。在市纪委监委的带动和指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将“因人施策”理念贯彻到回访教育各个环节中。
“作为一名犯过错误的同志,没想到区纪委监委这么全面细致地了解我个人情况,还用这么贴心的方式提醒帮助我,这让我深深感动,心里很热乎!”一名滨海新区干部接受回访后感慨道。滨海新区纪委监委采取访本人与访组织相结合、看档案与看表现相结合、查日常教育与查帮扶教育相结合,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工作作风、现实表现、面临困难等情况,让谈话更具针对性。
红桥区纪委监委将思想教育放在回访教育工作的首位,细致梳理受处分人员基本情况、受处分类型、影响期、影响程度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谈心谈话要点,形成个性化的谈话提纲,并采用直接谈话与侧面了解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掌握受处分人员现实表现。
建章立制 助推回访教育常态长效
2019年底,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回访对象确定到工作组人员构成,从方案制定到具体实施,从工作流程到结果运用,每一个工作环节都有明确规范。
“《实施细则》为我们基层单位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竖起了‘方向标’、划出了‘路线图’。”东丽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东丽区纪委监委根据《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将回访谈话、帮扶教育、纪律处分执行等内容,按照“一人一册”原则建立回访档案,对回访教育全过程纪实管理。
“我犯了错误,但组织上没有放弃我,帮助我认识和改正错误,组织的回访教育很暖心,我现在充满了干劲。”牛某在接受回访教育时感激地说。
牛某是2019年因酒驾受处分的干部,河北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对牛某进行回访,帮他卸下思想包袱,重燃工作热情。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他克服自身困难,坚持冒着雨雪站岗值守,并个人出资为社区购置消毒药水等防疫物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河北区纪委监委结合本区实际完善回访教育工作流程,着重抓好“回访前、回访中、回访后”三个环节,制定分级负责教育对象、分层明确教育内容、分类制定教育方法的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激励受处分干部重拾信心,担当作为。
“‘访’掉思想包袱,‘育’出干事激情。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化,回访教育不仅成为丰富和拓展日常监督的重要途径,更成为做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一环。”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