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河东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今年以来,河东区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528件,结案4522件,执行到位金额5208万元,对涉案被执行人采取限高措施1355人次,对191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据了解,河东区法院对涉民生案件,建立优先查控、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常态化机制,开展集中专项执行活动,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一批涉农民工案件得以执结,困难群众胜诉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因案施策,释法说理与强制措施并重,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并举,劝导与打击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措施推进案件执结,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综合运用限制消费、失信惩戒、罚款、拘留等惩戒手段,加大对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提升执行震慑力。此外,积极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社保部门通力协作,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多管齐下查人找物。与公安机关联动协调查找被执行人24人次,与交管部门通过“收网行动”查询、扣押车辆40余次,社保查询、车管所查询累计600余次。

  案例

  被执行人张某承接某汽车贸易公司维修项目,申请执行人徐某、赵某、王某等人均给张某打工,但辛辛苦苦干了活,却没有拿到工资。三人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河东区法院。张某败诉后,仍拒绝给钱。在执行阶段,张某仍与他人发生资金往来,对法院生效判决视而不见,严重侵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多次传唤,张某拒不到法院申报财产,拒绝接受调查。

  经多方努力,承办法官查到张某在东丽区某小区出租房中租住,执行当日早6时40分,执行干警出发,前往张某租住处,躲在屋内的张某拒绝开门,法官采取强制开锁措施,将张某带回法院。面对法官近3个小时的释法教育,张某仍不松动,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下午,其家属来到法院,法官继续向他们做释法工作,并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最终,被执行人与三名申请执行人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给付全部执行案款。被执行人虽已履行义务,但因其之前的种种违法行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罚款措施以示惩戒。该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