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正常购电本来应该不受任何限制,但是位于河东区一号桥金地广场的一位业主却遇到奇葩的事情,由于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对欠费的业主采取一次只能购买100元电费的限制,这样做是否合理,记者展开调查。

  读者反映

  “虽然我没有缴物业费,但是也不能以此来限制我购电的需求。”近日,家住河东区一号桥金地广场内的业主杨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说,4年前,他在金地广场3楼购买了一处底商,面积有300多平方米左右。以前,他都是按月准时缴纳物业费。但是由于物业服务不到位,导致他从2018年以后就没有缴纳物业费。“我不是不缴物业费,只要物业公司能将问题解决,我肯定会将物业费补上。”杨先生说,1年多前,他将自己的底商租给一家健身馆使用,没想到健身馆的工作人员去物业购买电时,却被限制购买,每次只能购买100元的电费。杨先生说,他随即和健身馆的工作人员去物业办询问情况,物业办的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因为业主没有缴物业费,才被限制购电的。“物业费和电费怎么能混在一起收取呢?”杨先生说,物业这种做法有些欠妥,如果想让他缴纳物业费,可以采取法律或者其他途径,但是不能影响租户的正常用电。

  记者调查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杨先生所购买的底商内,底商已经被一家名为“少年天团”的健身馆租用。据健身馆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健身馆每天的用电量很大,每次只能购买100元的电确实有些不方便,他和业主也曾经多次到物业公司去交涉,可是一直都没有解决的办法。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金地写字楼3楼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记者说明来意后,一名自称负责现场的赵姓经理接待了记者,赵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物业公司本身也是一家自负盈亏的企业,如果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会导致他们公司无法正常运转,因此他们公司才会对业主采取限制购电的办法,用来继续催缴物业费,如果业主将所欠的物业费全部缴齐,将不会对业主正常购电有任何的限制。

  同时赵经理也表示,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也多次跟欠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协商沟通,或者采取物业费打折的办法催缴物业费,但是也没有任何的成效。他们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情。

  河东区住建委物业科

  没有缴物业费,物业公司限制购电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呢?记者首先与河东区住建委物业科取得了联系,一名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的这种方法是否违规,只能进行协调解决。并且天津市在2019年出台了社区物业管理办法,明确这种协调解决属于街道和社区来管理。

  街道办事处公共管理办公室

  该办公室的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接到记者的反映后,他们立即联系到金地广场所属的社区服务中心,并且该社区服务中心准备马上约谈物业和业主协商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