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静海区人民法院对两起药店销售假药案进行了宣判,两家药店构成单位犯罪并被处以罚金。

  2018年4月7日13时许,一名男子在静海区某大药房以6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盒双效伟哥和一瓶男性保健药品,随后,该男子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日,民警对该大药房检查并扣押双效伟哥36盒、黑帮二代4盒、老中医补肾丸6盒、巴西绿勃素7盒、Vigour3瓶、金某1盒。该批药品均为该大药房实际经营人刘某违规购进并指使员工对外销售。经鉴定,上述药品均为假药。2018年6月20日,刘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静海区某大药房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销售假药,其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被告人刘某作为对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亦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被告人刘某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单位静海区某大药房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无独有偶,静海区法院还宣判了另外一起类似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某系某大药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3月,宋某未按照正规购药渠道购入“V8”及“蚁力神”两种男性保健药若干。同年4月7日16时许,一名男子到该大药店以100元价格购买了“V8”和“蚁力神”各一盒,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认定,该男子在该大药店购买的“V8”和“蚁力神”男性保健药品均按假药论。同年6月20日,宋某被电话传唤至公安机关。到案后,宋某如实供述了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某大药店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销售假药,其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被告人宋某作为对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亦构成销售假药罪。据此,法院认定被告单位某大药店有限公司犯销售假药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宋某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