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积分,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4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

  2018年12月20日17:00,滨海公安大港分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路港北交通支队内有人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积分,分局胜利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并将涉嫌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积分的赵某、刘某二人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询问,赵某、刘某二人如实陈述了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积分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事实。

  在对违法嫌疑人的询问中,民警发现边某、董某二人涉嫌向赵某支付报酬,由赵某代替其二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和记分。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赵某经常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公开发布收购机动车驾驶证积分的信息,2018年12月20日刘某通过网络渠道找到赵某,二人商定由刘某利用自己的驾驶证件为边某、董某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和记分,刘某从中获利600元,赵某从中赚取差价。随后二人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路港北交通支队内被胜利派出所民警抓获。

  2018年12月25日,赵某、刘某、边某、董某4人因买卖机动车积分,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处以罚款500元。